源码概述:
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并标注“广告”字样,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其为广告。
同时还明确,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,无法识别的,将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处罚,即工商部门可以对广告发布者处以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所以,为了保险起见,爱佑建议大家在自己的博客网站广告上加上“广告”二字会比较保险。
经过一番折腾,发现给我们的互联网广告贴上“广告”二字的标签非常简单,就是一张写有“广告”二字的小图片和一小段代码。只要把下面的代码放在我们显示广告的地方,比如主题选项里的广告位或者侧边栏的文本框。
代码附上:
<div style="position: relative;">广告代码<span style="position: absolute;top:-1px;right:-1px;"><img src="https://www.huizhanii.com/wp-content/themes/begin/img/ad.png"></span>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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